公告日期:2026-03-27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及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任职期间(2025 年 10 月 28 日
至 12 月 31 日)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
本人刘志宏,男,1963 年出生,有色金属冶金专业博士。
现任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南大学教授。
2025 年 10 月 28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兼任公司
董事会独立审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诸如雇佣
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 次
董事会、1 次提名委员会、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 出席 出席 出席独立 出席提 出席薪 出席 ESG 出席独立
姓名 董事会 股东会 审核委员 名委员 酬委员 发展委员 董事专门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议次数
刘志 1 - - 1 - / 1
宏
自 10 月 28 日任职以来,本人对公司提交至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对相关议案审慎严谨地行使了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了公司规范运作及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本人认为,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到位,表决前所需表决事项均做到先知晓后表决,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议事公开、透明和严谨,故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现场考察情况
作为公司新就任的独董,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
情况、财务及内部风险控制状况,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刊载的相关报道,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三)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管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积极支持,与本人保持了定期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履职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经上市公司组织,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初任培训”,进一步提升本人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
关联交易情况、高管聘任情况、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的经营风险,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就 2025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全资子公司
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与深圳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进行了
事前审核和必要的沟通,并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同意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人认为 2025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及相关协议,是在公
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签订及进行的,价格及条款公允合理,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高管聘任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吴军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吴军先生的副总经理资格及聘任程序进行了核查,认为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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