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的原则,对众华所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履行监督职责,具体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1088 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众华所会计师合伙人(股东)76 人,注册会计师
共 34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89 人。
众华所 2025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2,237.70 万元,审计业务收
入为人民币 43,209.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6,775.78 万元。
众华所上年度(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83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
民币 9,758.06 万元。众华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13 家。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2025 年 5 月 19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要求,众华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独立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审计委员会关注到,众华所 2025 年度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尊重年审会计师的独立专业判断,并与众华所就相关事项的后续整改及信息披露进行了充分讨论。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27 日,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 1 年,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2026 年 2 月 4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
开年审前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关注事项、2026 年度审计监察部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众华所关于公司审计计划中的重点审计领域、重大会计审计问题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
(三)2026 年 4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
开年报初稿沟通会议,沟通 2025 年审计总结及审计报告会计附注(初稿)等事项。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众华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
(四)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预案、会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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