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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5-21 09:30:48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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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18

证券代码:833712 证券简称:观堂设计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四川观堂建筑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将于2017年10月9日上午10:00召开,预计将于2017

年10月9日上午11:00结束。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26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会议地点

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支路 4 号东郊记忆 24 号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四川观堂建筑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

的议案》

2. 《关于确认本次股票发行时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的议

案》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项

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或合伙企业股东,下同)的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企业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下同)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其他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

2017年10月9日上午8:30-9:30

(三)登记地点:

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支路 4 号东郊记忆 24 号二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 人:蒋玉蓉(董秘)

联系电话:028-86674996

传 真:028-86674988

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支路 4 号东郊记忆 24号

(二)会议费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四川观堂建筑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四川观堂建筑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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