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02
证券代码:600365 证券简称:ST 通葡 公告编号:临 2026-021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93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经公司及年审会计师核查,现对《问询函》内容回复如下:
1.关于自制葡萄酒业务。年报显示,公司 2025 年自制葡萄酒业务实现收入9483.67万元,同比增长12.04%,其中经销商分销收入7484万元,同比增长25.42%,与电商直销收入变动趋势相反。2025 年末,公司经销商数量合计 171 家,平均
单家经销商贡献收入 44 万元。此外,公司 2025 年 8 月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显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5 年)业绩考核目标为 2025 年葡萄酒制造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或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请公司:(1)补充披露对经销商的主要管理政策,包括招募条件和方式、业绩指标设置和管理、激励和淘汰的主要条款等,以及相关政策是否发生较大变化,公司是否严格执行上述经销商管理政策,并按照经销商规模等,补充披露报告期末经销商总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经销商数量、注册资本范围、社保缴纳人数范围、信用政策、回款及逾期情况;(2)补充披露自制葡萄酒业务近两年前十大经销商客户销售情况,包括经销商客户名称、终端客户及所处行业、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合作年限、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员工人数、关联关系、结算方式、信用政策、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分布、期后回款情况,以及公司是否向其提供任何形式的资金支持或担保,并结合发货模式、终端销售比例、合同约定的退货条款及实际退货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通过向经销商压货提前确认收入的
情形,终端客户未直接向上市公司采购的原因;(3)补充说明上述经销商客户订单的合同签订时间、发货时间、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是否存在发货至收入确认间隔时间显著较短的订单,并结合股权激励相关考核指标设置,说明是否存在通过收入跨期调节等方式实现业绩考核的情况,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补充披露对经销商的主要管理政策,包括招募条件和方式、业绩指标设置和管理、激励和淘汰的主要条款等,以及相关政策是否发生较大变化,公司是否严格执行上述经销商管理政策,并按照经销商规模等,补充披露报告期末经销商总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经销商数量、注册资本范围、社保缴纳人数范围、信用政策、回款及逾期情况;
(一)公司自制葡萄酒市场现状及发展规划
公司 2025 年自制葡萄酒销售收入 9,484 万元,同比增长 12.40%;2026 年 1-3
月自制葡萄酒销售收入 4,990 万元同比增长 149.11%,主要原因系公司 2025 年以
来加快线上销售布局,此前受资源有限的约束,公司长期以来市场主要集中在东北、华北地区,尤其是吉林省,线上购物的持续发展让公司能够依托有限资源拓展更为广阔的销售市场,具体体现为三方面:第一,公司在保持自产葡萄酒线上电商自营销售的同时,通过积极宣传和推广增加了线上经销商,使得公司销售范
围与渠道进一步增加,2025 年,公司对线上经销商销售 2,918 万元,较 2024 年
增长 262.14%;第二,公司结合自营线上和其他线上经销商的销售数据,推出了适合线上销售的“山葡萄汽酒”、“北冰红小方瓶”等产品,受到市场欢迎,2025年度开始在线上市场热销;第三,2025 年下半年,公司结合线上经销商的销售情况和产品,优化扩充了自营直播团队,强化抖音、快手等视频直播平台店铺的推广力度,进一步突破了公司产品的销售范围和人群,2025 年下半年公司视频
直播自营销售收入为 972 万元,较 2024 年同期增长 41.68%,2026 年 1-3 月,公
司视频直播自营销售收入为 2,270 万元,较 2025 年同期增长 521.07%,取得了较
好成果,同时公司于 2025 年下半年对自制葡萄酒电商事业部进行了结构优化,
其效果在 2026 年已经逐步显现,2026 年 1-3 月自制葡萄酒电商直接销售收入为
2,798 万元,较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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