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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22:51:42 股吧网页版
ST通葡: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66 人,注册会
计师 3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0 人。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46,302.57 万元(含合并数,未经审计,下同),审计
业务收入为 30,882.3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21,106.92 万元。审计 2024 年上
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 11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1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与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30 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均不在本所执业期间)。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2025 年 2 月 11 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 1 年。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业务约定书》及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或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注册会计师就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类型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通葡股份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 1 年,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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