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22:51:47 股吧网页版
ST通葡: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魏良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魏良淑)

作为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在 2024 年度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所赋予的权利。现将 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魏良淑:女,民族,汉,1979 年 5 月 16 日出生,南京师范大学毕业,硕士,现就职于
南京农业大学理学院讲师,参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脉冲电场在乳球蛋白折叠和聚集过程中作用的研究”等项目研究工作。主持南京农业大学“卓越教学”课堂教学创新实践项目、创新性实验教学实践项目“基于 Matlab\Simulink 技术的仿真物理实验实现”、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互联网+’背景下以学习为中心的教学模式研究”等十余项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我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任何情况。在履职过程中,我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作为董事会成员或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我均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参加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各次会议,不存在对议案审议缺席的情形。参会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充分运用各自的专业知识,提出专业性的建议。我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决议是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为根本出发点而做出的。

(二)相关决议及表决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在召开董事会会议之前,主动同公司相关部门、人员沟通,了解并获
取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详细阅读会议文件及相关资料,主动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为董事会将要讨论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在会议上,我审慎、细致的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独立表决意见,发挥专业独立作用。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均没有出现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形。

(三)在各专业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有相应的实施细则。我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出席会议,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我参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参与解答股东提问。

(六)现场工作考察情况

2024 年度,我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
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委托证券部向独立董事传递公司的相关文件、资料,使独立董事能够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各方面的情况。对于独立董事了解公司情况所需要的资料,公司证券部认真搜集、整理,及时的给予提供,公司同独立董事工作的配合非常默契。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生产必要的前提下进行的,交易定价合理、公允。未发生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相关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