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5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公告编号:2026-040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银行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
被冻结及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头韵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科技”)于近日接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告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的部分资金被法院冻结,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及解除冻结的情况
账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冻结及解冻金
额(元)
包头韵升科技 招商银行股份 472900632510 募集资金专户 3,733,652.93
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包头 828
分行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及解除冻结的原因
2023 年 5 月 8 日,包头科技与青山电气(内蒙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青山电气”)签订设备采购合同。2025 年 10 月,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根据合同条款,结算款需待青山电气提交相关材料后予以结算支付。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多次催促青山电气但对方仍未提交结算资料。
近日,青山电气下属分公司青山电气(内蒙古)股份有限公司成套设备分公司
(以下简称“成套设备分公司”)在与我司无任何合同关系的情况下,无故向法院起诉并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根据银行提供的冻结信息,涉及文号为(2026)内 0291 执保 211 号,被申
请冻结金额 3,733,652.93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一直没有收到相关法律文书。
2026 年 6 月 3 日,成套设备分公司已于当日主动向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人民法院提出解除冻结申请,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26 年 6 月 3 日全
部解除冻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被冻结资金 3,733,652.93 元人民币,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 0.3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 0.38%,占比相对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包头科技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正常实施,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此次募集资金冻结事项与公司募投项目无关,不存在募集资金账户违规支付情况。公司资金周转情况良好,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公司及其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工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成套设备分公司出具的《致歉信》。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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