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17:44:25 股吧网页版
宁波韵升:宁波韵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6—036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制定了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经营质效

公司专业从事稀土永磁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粘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并为客户提供磁组件服务,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信息储存、移动智能、工业电机、白色家电等领域。2025 年以来,随着 AI等前沿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人形机器人、智能消费电子产品、低空飞行器的涌现,稀土永磁材料的应用场景得到了进一步拓宽与深化,为稀土永磁行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在双碳政策、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数智化水平等国家发展战略的指引下,新兴领域市场需求旺盛,带来了发展机遇和新的挑战。

2026 年,公司将继续聚焦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和工业及其他应用三大领域,
巩固领先优势,深化大客户战略,提升市场份额。公司将积极布局人形机器人、eVTOL等领域,拓展磁组件等配套服务。

公司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强化矩阵式项目管理,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升产品质量与服务。公司将深化与行业头部客户的战略合作,在强化国内销售基础上,加大海外市场开拓力度,提升品牌影响力。公司将坚持技术引领,开发超高性能、
高服役特性磁体,推动行业领先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优化低成本制造工艺,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公司将积极提升生产能力,推进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加快晶界扩散、新一代切割等工艺的应用速度,提升产品交付能力。

二、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合规履职工作,持续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强化“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提升“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

2026 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管理体系,推动“关键少数”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实现长期深度绑定。

公司将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上市公司协会等监管机构和行业组织的安排,统筹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各类专项培训,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及时向“关键少数”传递最新监管动态及典型案例,精准把握最新监管精神与要求,提升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严守合规红线。

公司将健全履职监督机制,压实“关键少数”的履职责任,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关键经营管理领域的履职行为实施严格监督,强化“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与履职意识,并持续跟踪相关方的承诺履行情况,杜绝违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全面落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在管理层年度考核中科学设定营业收入、利润等关键绩效指标,严格落实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长期价值增长紧密挂钩的机制,提升治理效能与长期竞争力。

三、践行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坚持将股东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积极采取以现金为主的利润分配方式,持续回报股东。自 2000 年上市以来,公司坚持每年分红派现,累计已派发现金红利超 18 亿元。

2026 年,公司将结合自身现状和业务发展规划,统筹经营发展、业绩增长和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兼顾投资者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继续在综合考虑行业水平、自身盈利水平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的基础上,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与
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2026 年公司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

四、强化投资者沟通,增进市场价值认同

公司始终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着力构建公开、透明、高效的价值传递机制。

2026 年,公司将进一步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完善投资者专业、合规、透明沟通机制,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