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19
公告编号:2019-069
证券代码:831647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瑞新材”)于 2019年 9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及其附件,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处理,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会计差错的处理也符合《企业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规定;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针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处理。
二、关于公司更正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19-069
经仔细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更正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及其附件,我们认为本次对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高了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信息,未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鲁春艳 杨东涛 鲁瑾
2019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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