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于博)
作为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注重与公司董事会其他董事和经理层成员的密切沟通,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发表独立客观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于博,男,1980 年生,渤海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云南
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2008 年通过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获得法律职业 A 类证书,现为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2025 年 12 月至今,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内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会、10 次董事会会议,
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单位:次
董事会出席情况 应出席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股东会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2 2 0 0 0 0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决议通过,本人自 2025 年 12 月 1 日起担任公司董
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了公司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意见,对审查和监督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对各事项深入调研,提出有效可行的专业性意见和建议,对公司把控经营风险、法律风险、财务风险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涉及中小投资者的相关董事会的执行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
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公司做好包括接听投资者来电、接待投资者来访等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关注网络信息平台上中小股东讨论有关公司的问题并及时对公司进行问询,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
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等保持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审查和监督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审查以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进行了考评,并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与监督。
(二)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没有出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关注中小股东情况
本人始终关注并积极推动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循资本市场监管要求,不断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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