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6-010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事项股东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股东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决议有效期为 12 个月,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全权办理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亦为 12 个月,两项有效期均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计算。
鉴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而本次发行工作尚未完成,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顺利推进并有序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批准将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以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股东会审议通过本申请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
除上述延长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事项与内容,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保持一致;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其他授权范围与内容亦保持不变。
本次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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