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430057 证券简称:清畅电力 公告编号:2020-013
北京清畅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关联交易公告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9 年度北京清畅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对原材料进行采购、对公司生产规模进行扩大以维持公司的正常、健康的运营,公司关联方采用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为公司筹集流动资金,构成偶发性关联交易,详细情况如下:
1、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补充流动资金,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向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棵松支行借款人民币 1000 万元,以赵文胜、张子焱的房产
作为抵押,抵押期限为 2019 年 10 月 23 日起至 2021 年 10 月 23 日;并由北京海
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为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樊京生及其配偶王岚向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担保期限为 2019 年
10 月 25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25 日止。由于赵文胜为公司董事,樊京生为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该笔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2、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补充流动资金,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为公司子公
司北京清畅新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借
款 500 万元,以赵文胜、张子焱的房产作为抵押,抵押期限为 2019 年 10 月 23
日起至 2021 年 10 月 23 日;并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樊京生、张焕粉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无
限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担保期限为 2019 年 10 月 25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25
日止。由于赵文胜、张焕粉为公司董事,樊京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该笔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未能及时察觉上述行为已构成关联交易,因此未在上述关联交易之前履
行决策程序。2020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上述关联
交易,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承诺以后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特此公告。
北京清畅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