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工作报告
付宏恩
本人作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积极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会等会议,独立客观行使决策及监督职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付宏恩,男,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长,重庆理工大学会计硕士(MPAcc)校外导师。曾任林州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审计,重庆碧桂园顺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总经理,重庆旭晖卓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总经理,乐机选(重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等职
务。经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于当日正式履职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 3 年。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本人对照相关监管规则进行了自查,本人于报告期内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本人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并在履职过程中持续注重保持自身的独立性及立场,符合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情况
2025 年,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议案,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沟通讨论,审慎参与决策,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上述会议的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
独董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投票情况 次数
次数
付宏恩 9 9 0 均同意 2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委员,召集并主持了审计委员会所有会议,并参加了所任职其它专门委员会的全部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6 6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7 7
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 2 2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参加了公司当期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名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二)履行特别职权情况
2025 年,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以及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情形,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也未发现公司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重大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职过程中,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深入沟通,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全面了解内审工作开展情况。同时,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们一道,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本人充分发挥专业能力,对审计相关重要性指标以及公允价值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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