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04 16:51:04 股吧网页版
三房巷: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5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25-047
债券代码:110092 债券简称:三房转债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6/5,由董事长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3,000万元~5,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2.74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2,976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76%

实际回购金额 39,371,952.0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17元/股~1.45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召开了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4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5 日
和 2024 年 6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三房巷聚
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及《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7)。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6 月 20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披
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二)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9,76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76%,回购最高价格为 1.45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 1.17 元/股,
回购均价 1.32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371,952.00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6 月 5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截至本公告披露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理由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部分董监高和其他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层人员(以下简称“增持主体”)共计 34 人,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A 股
股票,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截至 2024
年10月22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16,388,3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22,764,0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