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1 18:11:20 股吧网页版
三房巷: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25-094
转债代码:110092 转债简称:三房转债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主要情况

□获取投资收益

交易目的 套期保值(合约类别:□商品;外汇;□其他:________)
□其他:________

交易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外汇业务交 其他:_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其

易品种 他外汇衍生品业务及上述业务的组合。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上限(单位:万元) 20,000.00

交易金额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

价值(单位:万元) 50,000.00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借贷资金 □其他___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主要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但外汇衍生品交
易在投资过程中仍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履约风险等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随着公司及下属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不断上升。外汇市场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波动较为频繁,为防范公司及下属公司外汇、利率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 20,0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50,0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本次审议额度与前次审议额度不重复计算。

(三)资金来源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具体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及上述业务的组合。

(五)交易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依托正常生产经营业务,达到规避和防……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