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德皓核字[2026]00001168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DehaoInternational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imitedLiabilityPartnership)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1-2
二、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 1-2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德皓核字[2026]00001168 号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房巷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
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签发了德皓审字
[2026]00001910 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就三房巷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三房巷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如“德皓审字[2026]00001910 号审计报告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
基础”部分所述,我们不对后附的由三房巷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度非
德皓核字[2026] 00001168 号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发表意见。
为了更好地理解三房巷公司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叶善武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闫彦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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