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所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如下:
(一)关联方应收账款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注释 4、应收账款”财务报表附注“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四)关联交易情况/9.其他关联交易”所述,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三房巷对关联方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 356,066.30 万元,
计提了 10,737.09 万元的坏账准备,截至报告出具日,三房巷公司尚未全部收回欠款。对于关联方应收账款,我们实施了函证、资料查验、期后收款检查等审计程序,我们未能就可回收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上述关联方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是否已充分计提。
(二)控股股东的股权冻结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一)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所述,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控股股东持有三房巷公司的冻结事项尚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但若该等股份后续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三房巷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进而可能对公司产生一定影响。
(三)关联担保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四)关联方交易/5.关联担保
情况”所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三房巷公司为控股股东三房巷集团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 6 亿元整,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 6 亿元担保提供反担保,债权人为建设银行江阴支行,该担保尚未履行完毕,三房巷公司对该事项未确认预计负债,我们未能就上述担保事项及预期损失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出具了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如下:
如三房巷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注释 4、
应收账款”财务报表附注“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四)关联交易情况/9.其他
关联交易”所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三房巷对关联方的应收账款期末余
额为 356,066.30 万元,计提了 10,737.09 万元的坏账准备。截至报告出具日,三房巷公司尚未全部收回欠款。三房巷公司管理层对关联方的销售和客户缺乏有效管理,未能对客户异常账龄的应收账款的催收予以有效管控。三房巷公司未能就应收关联方资金的可收回性以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准确性提供充分、恰当的依据,三房巷公司在销售、客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回笼等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三房巷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三房巷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在三房巷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述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等情况。董事会和管理层已经制定了相关措施,努力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北京德皓国际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高度重视,公司拟采取相应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具体如下:
1、针对关联方应收账款事项,公司将加大应收账款清收,督促关联方尽快筹措资金归还款项。
2、针对控股股东的股权冻结事项,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苏三房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未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未来,若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苏三房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针对关联担保事项,公司督促控股股东与相关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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