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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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 YE CAPITAL LIMITED
盛 业 资 本 有 限 公 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469
有 关 须 予 披 露 交 易 - 出 售 应 收 账 款 的 补 充 公 告
兹提述盛业资本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9月6日及2019年9月20日的公告(「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有关日期为2019年9月6日及2019年9月20日的出售协议,本公司谨此提供更多资料:1)买方的身份为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及2)买方的实际控制人的身份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主要从事中国政府国有资产管理。
承董事会命
盛业资本有限公司
主席
Tung Chi Fung
香港,2019年9月26日
本公告载有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提供的详情,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本公司董事(「董事」)就本公告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深知及确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并无误导或欺诈成分;且本公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项,致使本公告所载任何陈述或本公告产生误导。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两名执行董事:Tung Chi Fung先生及陈仁泽先生;及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洪嘉禧先生、Loo Yau Soon先生、段伟文先生及Fong Heng Boo先生。
本公告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不一致之处,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本公告将保留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并(就本公告而言)将由刊登日期起计最少7天保留于「最新上市公司资料」网页。本公告亦将于本公司网站www.shengyecapital.com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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