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作为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过去的一年中,勤勉尽职、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地行使公司股东和董事会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详细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和经营管理状况,充分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发展及经营提出建议,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历
付于武,男,汉族,1945 年 2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
师。1970 年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机械系。历任中国一汽哈尔滨变速箱厂总工程师,哈尔滨汽车工业总公司总经理,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理事长,中国汽车人才研究会理事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名誉理事长,中国汽车人才研究会名誉理事长。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不存在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中履行职责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
审议议案时,均会认真审核有关材料,深入了解议案情况,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审慎、客观的行使表决权。2025 年度,本人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开完全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5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董事 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会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付于武 6 6 0 0 0 否 2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定期报告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能与独立董事保持良好、顺畅的沟通,能及时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使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合适的工作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作为履职重点,通过多种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开放、持续的沟通,及时回应疑问与关切。在股东会期间,本人特别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议案,尤其是需单独计票的议案,确保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
范性文件,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知识背景,在董事会中有效履行决策参与、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职能。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中,本人提前审阅会议通知所列议案及相关材料,深入分析各项议案,了解相关背景信息,并与其他董事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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