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2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107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
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岩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九名,实参会董事九名,李岩先生、张国宏先生、李捷先生、王宏伟先生现场参会,王艳茹女士以视频方式参会,赵龙节先生、屠楚文先生、李大进先生、秦虹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此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贵阳首开
龙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贵阳首开龙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龙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主要开发贵州省贵阳市首开紫郡项目。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贵阳龙泰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申请 1 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 36 个月,担保方式为以首开紫郡项目四期项目在建工程抵押,由公司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以签订的《保
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
会对公司新增担保额度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贵阳龙泰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本次担保无需另行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25-108)
(二)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
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24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面向专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现有融资结构,合理控制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方案如下:
1、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的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5 亿元(含 105 亿元),可一次性进行
申请,也可分批多次申请,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
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存续期限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取固定利率形式,采用市场化发行方式,最终票面利率以簿记建档结果为准。
4、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利息按年支付,本金连同最后一期利息一并偿还。
5、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6、发行对象及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发行,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或赎回)的公司债券、阶段性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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