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在2025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1年7月18日成立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天健所的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为250人,注册会计师
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
天健所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29.69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5.63亿元。
天健所2024年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756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7.35亿元。天健所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采矿业,建筑业,综合,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8家。
二、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景波,199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近三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龚大卫,2020年9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8年8月开始在天健所执业,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苏晓峰,201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天健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均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执业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四、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在2025年年度审计进场前,天健所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出具了年度审计计划,明确了审计重点。
2、在审计过程中,天健所针对审计策略及审计进展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沟通并汇报。年度审计工作按照既定的审计计划按时开展各项工作,完成了公司所有审计程序。
3、在人员配置上,天健所审计组成员具备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同时也严守职业道德,保护公司内幕信息。天健所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相互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密切经营关系。审计组成员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4、天健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独立审慎地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和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总体评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职、遵守职业操守,如期完成了2025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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