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6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江 蘇 寧 滬 高 速 公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JIANGSU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177)
日 常 關 聯╱持 續 關 連 交 易 公 告
於2025年7月25日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廣 靖 錫 澄 公 司 就 以 下 事 項 與 交 建
局 及 現 代 交 通 公 司、現 代 蜀 寧 公 司、四 川 路 橋 公 司 簽 署 協 議:
1.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廣 靖 錫 澄 公 司 就 交 安 設 施 施 工 項 目 與 交 建 局(受
託 方)、現 代 交 通 公 司(承 包 方)簽 署 三 方 協 議,由 現 代 交 通 公 司 為
無 錫 至 宜 興 高 速 公 路 雪 堰 樞 紐 至 西 塢 樞 紐 段 擴 建 工 程 交 通 安 全
設 施 工 程 施 工 項 目XYK-321標 段 提 供 鋼 護 欄 施 工。協 議 期 限 為2025
年8月1日 至2026年12月31日,協 議 金 額 不 超 過 人 民 幣3,298萬 元,其
中2025年 不 超 過2,473.5萬 元,2026年 不 超 過824.5萬 元。
2.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廣 靖 錫 澄 公 司 就 公 路 擴 建 工 程 建 造 項 目 與 交
建 局(受 託 方)、現 代 蜀 寧 公 司(承 包 方、聯 合 體 成 員)、四 川 路 橋 公
司( 承 包 方、聯 合 體 牽 頭 人)簽 署 協 議,由 四 川 路 橋 公 司 和 現 代 蜀
寧 公 司 作 為 聯 合 體 為 廣 靖 錫 澄 公 司 所 屬 京 滬 高 速 公 路 廣 陵 至 靖
江 段GJK-1標 段 提 供 公 路 擴 建 的 建 造 服 務。協 議 期 限 為2025年8月
1日 至2026年7月31日,其 中 本 公 司 關 聯 方 現 代 蜀 寧 公 司 承 擔49.2%
的 施 工 任 務,涉 及 金 額 不 超 過 人 民 幣47,294.02萬 元,其 中2025年 不
超 過22,500萬 元,2026年 不 超 過24,794.02萬 元。
本 次 兩 項 交 易 的 承 包 方 的 控 股 股 東 均 為 江 蘇 交 控,與 本 公 司 同 受 江 蘇
交 控 控 制,根 據 上 交 所 上 市 規 則 構 成 關 聯 交 易。與 現 代 交 通 公 司 的 關
聯 交 易 有 關 費 用 累 計 總 額 佔 本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經 審 計 淨 資 產 絕 對 值 的
比 例 少 於0.5%,本 次 關 聯 交 易 無 需 披 露。與 現 代 蜀 寧 公 司 的 關 聯 交 易
是 通 過 參 加 公 開 招 標 確 定 的 實 施 單 位,可 免 於 按 照 關 聯 交 易 的 方 式 審
議 披 露。
根 據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第14A.07(1)條,本 公 司 控 股 股 東 江 蘇 交 控 是 本 公 司
的 關 連 人 士。由 於 現 代 交 通 公 司、現 代 蜀 寧 公 司 是 江 蘇 交 控 間 接 附 屬
公 司,根 據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第14A.07(4)及14A.13條,現 代 交 通 公 司、現 代
蜀 寧 公 司 是 本 公 司 的 關 連 人 士。因 此,本 公 司 就 上 述 項 目 與 上 述 關 連
人 士 簽 署 協 議 及 進 行 其 項 下 交 易 構 成 本 公 司 持 續 關 連 交 易。
由 於 持 續 關 連 交 易 的 年 度 上 限 按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第14.07條 所 計 算 之 所
有 適 用 比 率 高 於0.1%但 低 於5%,故 根 據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第14A.76(2)(a)條
只 須 符 合 公 告 規 定,無 須 在 股 東 大 會 上 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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