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 2025-050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企业合规建设,提升公
司治理水平,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本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由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基于监事会的取消,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本次修订的详细情况请见附件《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
上述事项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行使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本公司监事自动解任,《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附件: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修订条文对照表
建议修订详情如下(注: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做相应调整):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
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1 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监事会”由
“审计委员会”代替。
原章程条款中“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
1.1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1.1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2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
订本章程。 定,制订定本章程。
1.2 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 1.2 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
3 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和中华 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中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人民共和国(“中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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