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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30 16:51:22 股吧网页版
宁沪高速:关于拟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再度增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1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 2025-062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再度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简要内容: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宁沪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江苏丹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金公司”)进行增资。
2.增资金额:人民币12,817.5041万元。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海上市规则”),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本次增资事项构成视作出售交易,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连交易。
4.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增资概述

(一)增资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29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阜宁至溧阳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项目的议案》,批准投资阜宁至溧阳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以下简称“丹金项目”)。有关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的《关于拟投资建设阜宁至溧阳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项目的公告》。

2024年11月16日,本公司已与常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交控”)签署出资协议书,商定共同出资成立丹金公司。有关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阜宁至溧阳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项目的进展公告》。

2025年10月29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丹金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控股子公司丹金公司进行现金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263,655.5840万元(以下简称“2025年第一次增资”)。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披露的《关于拟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同比例增资的公告》。

2025年10月30日,本公司已与常州交控签署增资协议书,商定共同增加对丹金公司出资。有关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同比例增资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江苏方案》《江苏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江苏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关于全面推进江苏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积极进入交通领域的有关政策要求,丹金项目拟采用“施工承包+股权投资”的模式引入社会资本,进行资本金增资。本项目特选施工承包方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次增资,合计出资金额人民币45,868.6559万元;丹金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8,686.16万元,增资后丹金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2,512.744万元。其中,本公司本次出资人民币12,817.5041万元(以下简称“2025年第二次拟增资”),增资后累计出资人民币403,591.0881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30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丹金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丹金公司进行现金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2,817.5041万元。

(三)根据上海上市规则,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授权决策范围内,已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批准,无需股东会批准。

(四)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对丹金公司的持股比 例 由 74.5998% 降至69.2845%。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29条,2025年第二次拟增资视作出售附属公司5.3153%股本权益。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22及14.23(2)条,本次增资应与2025年第一次增资合并计算。由于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计算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低于5%,故2025年第二次拟增资可豁免披露遵守公告、股东批准规定。

二、增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江苏南京市仙林大道 6 号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2 年 8 月

法定代表人: 陈云江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37,747.5 千元

主营业务: 江苏省境内收费公路及高速公路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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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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