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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9 15:33:01 股吧网页版
宁沪高速: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光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0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两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并实时跟进公司的经营动态,通过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审慎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在促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与规范运作的同时,本人始终坚持立场,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1963 年出生,管理学博士。现任南京理工大学会计系学科负责人、教授、博士生导师及九三学社主委。作为企业共生战略绩效评价理论与共生财务绩效理论的首倡者,本人长期深耕于财务管理、会计学及战略绩效评价等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具备深厚的学术造诣与丰富的专业经验。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任职要求,具备法定的身份独立性与履职独立性。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始终秉持客观中立立场,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了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与科学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及 2 次股东会,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慎研判与认真审议,并针对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相关事项履行了前置审议程序,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建设性意见,有效提升了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本人在会议期间充分发表意见,对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执业质量,审阅并实时掌握 2025 年度审计计划及工作进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风险控制与财务监督方面的职能;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重点对公司增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确保人选标准恰当且选任程序合法合规;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董事及高管的薪酬方案与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了核定,确保激励机制真实合理。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尤其在年报审计期间,通过视频与现场会议相
结合的方式,就重点审计事项及人员配备等关键环节进行深入交流,全程关注并督促审计进程,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客观、公正地完成。本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恪尽职守,在审阅议案过程中深入了解背景信息,凭借专业优势作出独立判断,发表意见时始终坚守独立立场,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本人除按规定出席会议外,还多次通过不定
期实地考察等方式赴公司现场开展工作,认真听取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控体系及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持续关注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及战略发展等重大事项,确保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在 2025 年度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高度重视专业素养
的提升与合规意识的强化。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由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组织的各项专业培训,累计学时超过 11.5 小时。培训内容精准聚焦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深度实践、资本市场最新监管政策动态、企业 ESG 管治体系建设等专业领域。通过系统性的学习,本人进一步深化了对独立董事法定职责的理解,确保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精准研判监管趋势,以更具前瞻性和专业性的视角参与董事会决策,全方位保障公司治理的合规性与稳健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查。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各项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具有合理性。相关关联交易的实施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与决策过程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有效。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合规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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