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9 15:33:41 股吧网页版
宁沪高速: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0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
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
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毕马威
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
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7 人,
注册会计师 1,41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30 人。毕马威华振 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127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6.82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 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
务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6月 27 日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审计方案、人力及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及风险承担能力等进行了全面且严谨的核查与评价。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资质、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投资者保护能力充足,
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2025 年 3 月 25 日,审计委员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本公司审计
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晓冬、曹洋举行了审前沟通会议。双方就 2025 年度年报审计的范围、方案独立性、关键审计事项预测及审计团队架构等进行了深度交流,并讨论通过了毕马威华振 2025 年度审计计划,确保了审计工作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三)2026 年 3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再次与签字注册会计
师黄晓冬、曹洋召开沟通会议,详细听取了审计师关于公司审计发现、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未更正审计错报、独立性确认及审计收费等事项的汇报,对审计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充分探讨。

(四)2026 年 3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等相关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审计师出具的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