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9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29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964 号文注册批复,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81,451,61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99,977.6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3,050,416.2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96,949,561.34 元。2024 年 12 月 25 日,独立财务顾问(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含增值税)后的余款划转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530 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531 号)。
二、本次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 2025 年 12 月 26 日
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变更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募投项目变更备案登记手续、注销原项目募集资金专项储存账户、确定新项目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存储监管协议、签署其他相关文件以及办理有关手续,并通过向子公司增资、提供借款或增资与
提供借款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披露的《昊
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79)。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开立新募集资金专户并同步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继续选择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作为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监管银行, 由湖北中化蓝天新材料有限公司在监管银行开立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集 中管理。涉及募集资金专户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账户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项目
新开立账户 湖北中化蓝天新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新型能源材料产业
料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分行 127925707110008 化项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湖北中化蓝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甲方一”、“甲方二”合称为“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交所主板监管规则,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相关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符合上交所主板监管规则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现金管理应当通过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并通知丙方。前述产品到期、募集资金按期回收并公告后,甲方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管理。甲方实施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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