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17 18:30:04 股吧网页版
昊华科技:昊华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8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35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
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6 年 6 月 17 日,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昊华科技”或者“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昊华”)的通知,中国昊华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受让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信托”)持有的公司全部 16,129,03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受让中化资本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资本创投”)持有的公司全部 4,032,25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合计受让公司20,161,29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6%)(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或“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外贸信托及中化资本创投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中国昊华将直接持有公司 610,359,41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7.31%)。

本次协议转让系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本次协议转让前,中国昊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807,632,3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2.61%)。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上述股份
数量及股份比例不变。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国昊华,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中国中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批准,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2026 年 6 月 17 日,中国昊华与外贸信托、中化资本创投签署《中
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中化资本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中国昊华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受让外贸信托持有的公司全部16,129,03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受让中化资本创投持有的公司全部 4,032,25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合计受让公司20,161,29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6%)。

本次协议转让系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合理的市盈率等因素,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 32.06 元/股,本次股权转让对价总额为646,370,957.40 元。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国昊华,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中国中化批准,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中国昊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 股东名称 本次协议转让前 本次协议转让后

号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1 中国昊华 590,198,123 45.75% 610,359,413 47.31%

2 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 104,170,233 8.08% 104,170,233 8.08%


3 中化资产管理有限公 93,102,734 7.22% 93,102,734 7.22%


4 外贸信托 16,129,032 1.25% - -

5 中化资本创投 4,032,258 0.31% - -

合计 807,63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