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赵怀亮)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赵怀亮,男,1964年6月出生,汉族,九三学社社员,法律硕士,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长期从事金融证券法律业务,2022年荣获ALB年度股票市场交易大奖、年度能源与资源交易大奖,2023年度卓越执业英才评选中被评为深沪主板杰出IPO律师。赵怀亮现任北京亿玛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兼任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内核委员,2022年5月18日至今任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独立董事。
(二)在昊华科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且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2025年度,我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三)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作为昊华科技的独立董事,我不存在下列情形: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昊华科技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因此我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我作为昊华科技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昊华科技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了解和检查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及材料,对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健全法人治理结
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现将我在2025年度的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2025年度,我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股东会会
议6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 是否连续两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加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12 12 0 0 否 6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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