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健康元药业集团 总裁工作细则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10 月 24 日九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总裁工作的合法有效,提高总裁的
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裁的聘任和解聘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总裁应按要求申报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相关材料。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
第三条 公司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离职管理制度的规定,以及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总裁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总裁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提前解聘总裁必须经董事会决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总裁本人提出解聘理由。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提出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和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六条 总裁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出售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章 总裁职权
第七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外的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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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总裁对于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交易事项有权进行决策,并运用公司资金、资产及签订相关合同。
第九条 总裁可以根据要求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裁在董事会上无表决权。
第十条 总裁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四章 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权
第十一条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人,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十二条 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直接对总裁负责。
第十三条 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分工负责公司的技术开发、质量保证、项目开发、生产安全、市场销售、人事后勤、投资管理、财务成本管理及资本运作等事务。
第十四条 总裁外出期间及不能履行职权时,应指定一名副总裁代行其职权。
第十五条 总裁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副总裁分管工作范围。
第五章 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第十六条 下列事项属于总裁决策的重大事项:
(一)公司发展规划草案、年度经营计划草案;
(二)内部体制改革方案;
(三)拟订或修改公司基本规章制度;
(四)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
(五)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
(六)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和总裁职权范围内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总裁在授权范围内和职权范围内对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般议事程序:
(一)坚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原则;
(二)确定待决策事项并下达至相关工作部门;
(三)有关部门在编制预案中,应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各相关部门意见,
一般应形成两个或以上的预案供讨论决策;
(四)重大事项决定后,应根据事项的性质在三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审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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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报。
第六章 总裁办公会议
第十八条 总裁可以在认为需要的时候,安排召开总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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