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地履行各项职责。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深度参与公司治理结构优化与合规审查工作,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霍静,1976 年生,大学本科毕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腾讯大粤房产智库成员。2007 年起至今任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先后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的审核、合同的起草及修订、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有丰富的处理各种类型案件的诉讼经验,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5年5月离任)。本人在企业法律事务、合规管理、法律风险管控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股东会、董事会出席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共计参加两次董事会,一次股东会。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认真审核,并依据自身专业进行审慎判断,未对相关议案提出异议。本年度,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等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并同时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召集会议,聚焦高管激励与约束机制建设,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及股票期权注销等事项进行严谨审核,确保了薪酬考核的公平性、合规性与激励性,有效平衡了股东利益与管理层长期发展诉求。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共计参加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提名新独立董事候选人等进行认真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参加一次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丽珠生物增资扩股的议案等进行认真审核,协助评估项目潜在风险,切实履行了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推动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共计出席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旗下重要子公司的工作总结、关联交易、关联担保等事项同其他独立董事作出深入细致讨论,并形成会议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对2025年内出席会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及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财务、审计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定期报告期间,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监督公司运营管理。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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