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1
证券代码:871520 证券简称:四川飞亚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四川飞亚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川飞亚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编制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公司首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2017年6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7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采
用定向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万股,其中限售1,062.50万股,不予限售137.50万股,每股面值2.5元人民币,每股实际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募集资金已全部实缴到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四川大英农村商业银行,账号:38830120000026823),初始存放金额为3000万元。2017年7月21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亚会B验字(2017)0204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已全部缴至该专项账户内。
2017年8月29日,公司取得了《关于四川飞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5299号),确认公司本次发行股票1200万股。2017年11月28日,此次发行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上述事项,本公司均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进行了公告。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股票发行方案所披露的用途,将本次募集的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及安徽飞亚新建厂房、购买机器设备。2017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已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股票发行方案所披露的用途进行,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06)。
2018年上半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2017年12月31日剩余募集资金总额 20,806,089.85
加:利息收入 20,279.95
减: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2,865,652.70
其中:1.实缴安徽飞亚注册资本金
1.1支付厂房建设等基建款(一期) 10,334,000.00
1.2购进生产线设备等 2,531,652.70
二、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7,960,717.10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期末余额为7,960,717.10元,已使用22,065,652.70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修建安徽飞亚厂房、购买机器设备,符合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7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2017年6月30日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2017年6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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