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3 20:09:21 股吧网页版
*ST春天:青海春天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4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上证公函【2025】0677 号《关于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

公司对该《监管工作函》予以了高度重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和人员以及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对贵部《监管工作函》所关注事项进行核查核实,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书面回复,年审会计师也就有关问题发表了意见,出具了政旦志远核字第 250000261 号《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sse.com.cn)。

现将有关回复公告如下:

1、关于收入确认和毛利率。2024 年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70 亿
元,同比增长 26.36%;营业成本 1.97 亿元,同比增长 137.03%。其中,冬虫夏草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89.78%,但毛利率较上年由正转负,为-4.87%;酒水毛利
率 61.54%,同比减少 13.65 个百分点。此外,有 4,669.18 万元的虫草销售收入
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正常经营之外予以扣除。根据 2024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阶段性说明的公告,酒水业务部分客户期后销售比例较低。公司 2025 年第一
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0.84 亿元,同比减少 1.11%,实现归母净利润 891.81 万元,
上年同期为-2,690.51 万元。

请公司:(1)区分酒水和虫草产品,补充披露 2024 年度各产品前十大客户的名称、销售额、合同签订时间、终端销售情况,是否存在退换货约定,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2)区分虫草品级,说明虫草业务增收不
增利、毛利率为负的合理性,变动趋势与同行业是否相符,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合理性;(3)结合毛利率变动情况,说明 2025 年第一季度实现扭亏的主要原因,业务模式是否发生变化;(4)补充披露属于正常经营之外的虫草销售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手方名称、金额、是否本年新增客户及关联方、注册时间、注册资本,认定为正常经营之外的原因,并全面排查是否还存在同类需要扣除的业务。

公司回复:

1、(1)区分酒水和虫草产品,补充披露 2024 年度各产品前十大客户的名称、销售额、合同签订时间、终端销售情况,是否存在退换货约定,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一、酒水销售业务情况

(一)前十大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2024 年销售额 合同签订时间 2024 年经销商

(不含税) 销售数量(瓶)

1 苏州金独花科技有 491.3 2024 年 1 月 5,441

限公司

2 成都听花令生物科 461.04 2024 年 1 月 4,694

技有限公司

3 成都锦湖听花贸易 419.62 2024 年 1 月 1,480

有限责任公司

4 济宁伟龙酒业有限 382.54 2024 年 1 月 905

公司

5 众香国(山东)品 371.78 2024 年 1 月 10,840

牌管理有限公司

6 上海霆花生物科技 353.25 2024 年 1 月 1,217

有限公司

7 深圳市全景网络有 265.49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