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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4-13 11:57:36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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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8-27


公告编号:2018-051
证券代码:834354 证券简称:繁兴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繁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说明。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1日15:00

预计会期1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

公告编号:2018-051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繁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展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三分之一》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机构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机构股东单位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机构股东单位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机构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18年9月11日9:00-12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繁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展厅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会议联系人:邱观明联系电话:0755-61618588 传真:
0755-26687566 电子邮箱:qiugm@pansum.com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

公告编号:2018-051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繁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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