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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7-2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博丹环境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一、持续督导情况
上海博丹环境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丹环境”或“公司”)于2014年8月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担任推荐主办券商。2015年9月14日公司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自担任主办券商以来,招商证券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各项业务规则要求,对博丹环境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充分、审慎核查,认真履行了各项持续督导义务。博丹环境在招商证券持续督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认真落实招商证券提出的督导意见。
二、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情况
由于博丹环境战略发展需要,博丹环境与招商证券经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2019年7月15日博丹环境与招商证券签订了《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相关协议自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自2019年7月18日起,
招商证券不再担任博丹环境的主办券商,不再承担对其的持续督导职责。
三、有关声明
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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