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子公司追讨逾2亿款项的相关诉讼有了新进展。9月29日晚间,广东明珠(600382)公告,9月28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阀门”)发来的函件,就其此前与肇庆星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越公司”)等相关方合同纠纷,广州阀门收到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汇入的关于本案的执行款235.56万元。截至目前,广州阀门收到关于本案的执行款共计986.5万元。
追溯过往,广州阀门与星越公司这起诉讼源于双方数年前合作投资的一房地产项目有关。2023年5月5日,ST广珠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二审终审审判结果的公告。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州阀门与星越公司的共同合作投资项目已于2021年6月30日到期,广州阀门已就共同合作投资房地产“泰宁华府开发项目”事项向星越公司发函要求对方按期偿还合作投资款及相关款项并与对方积极谈判沟通。由于广州阀门一直未收到星越公司对上述函件的回复,广州阀门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法律途径,向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合同纠纷一案提起诉讼,于2022年1月17日收到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22年4月25日、2022年5月17日、2022年8月31日、2022年10月13日四次开庭审理该案件,并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2022年11月4日,广州阀门收到一审判决,法院判决星越公司应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广州阀门偿还借款本金200,048,683.43元、利息8,870,907.52元及逾期利息(截止至2021年12月27日的借款逾期利息15,203,699.94元,自2021年12月28日起的逾期利息以200,048,683.4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2%计算至借款本息清偿之日止)等。此后,星越公司等相关方因不服判决曾申请再审。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收到广州阀门发来的函件,告知其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星越公司等的再审申请。再往后,公司多次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和变卖通知书等,并予以公告。
就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公告称,本案件处于执行阶段,由于本案件的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收回相应借款本金、利息等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相关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未来年度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开资料显示,广东明珠主营业务是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是铁精粉、砂石。
最新业绩方面,8月28日,广东明珠公布2025年半年报,公司营业收入为3.74亿元,同比上升72.39%;归母净利润为1.15亿元,同比上升284.04%;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19亿元,同比上升132.79%。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