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26-012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 2.13 元现金红利(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方可实施。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047,205,167.10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3 元(含税)。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694,408,089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 46,090,968 股,
即以 648,317,121 股为基数计算,每 10 股派 2.13 元现金红利(含税),合计拟
派发现金红利 138,091,546.77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 2025 年
前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267,754,970.97 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89,020,267.57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
额合计 356,775,238.54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193.75%。
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
并注销)金额 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267,754,970.97 元,占本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145.41%。
2.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和/或
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
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67,754,970.97 64,831,712.10 126,937,796.11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328,720,111.13 80,072,469.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84,140,716.93 5,507,477.31 154,280,100.40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2,047,205,167.1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459,524,479.1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408,792,580.4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1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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