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4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刘中,作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等原则,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独立自主表达意见与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自 2024 年 4 月 22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于 1971 年 7 月生,哈尔
滨工业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工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法学硕士,英国艾克塞特大学(Exeter University)国际商业法法学硕士。曾任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经理,华润置地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现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深圳国际仲裁院、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和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第八届法委会副主任、第九届理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恪守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历次董事会及股东会,审阅相关会议资料,主动了解所审议事项有关情况,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发表专业意见,以客观、独立、审慎的态度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 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1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独立董事 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会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刘中 7 7 7 0 0 否 1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 员。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 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2025 年,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考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情 况,根据绩效情况,决定绩效考核评价及绩效奖金方案。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 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对外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及评估,审核、指导内部 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提议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 6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包括召集和主持了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 次,未委托出席或缺席任何
一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 员了解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 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公司专门委员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相关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 对专门委员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背景优势,在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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