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4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廖南钢,作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等原则,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独立自主表达意见与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自 2024 年 4 月 22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于 1970 年 7 月生,华东
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学学士学位。曾任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浩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冠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乐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百德国际有限公司(02668.HK)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前海衡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恪守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历次董事会及股东会,审阅相关会议资料,主动了解所审议事项有关情况,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发表专业意见,以客观、独立、审慎的态度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 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1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独立董事 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会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廖南钢 7 7 7 0 0 否 1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委员。本年度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职责。2025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 核办法》,考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情况,根据绩效情况,决定绩效考核评 价及绩效奖金方案。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 管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对外部 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及评估,审核、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协调管理层、内部审 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 6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包括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审计委员会 4 次,未委托出席或缺席任何一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在会 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公司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相关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对专门委员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同 意票,没有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背景优势,在董事会中履行决策参与、监督制衡及专业咨询职能,切实维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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