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
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目 录
一、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
二、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专字(2026)第 00000840 号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巴传媒公司”)委托,根
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北巴传媒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 00002382 号)。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进行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并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是北巴传媒公司管理层的责任。除了对北巴传媒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会计政策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本专项说明所述内容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的理解北巴传媒公司 2025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本专项说明所述内容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北巴传媒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发布了《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充(供)电业务的
收入确认》,明确了充电服务业务应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根据上述收入准则应用案例的规定,公司对充电运营业务中电费收入的确认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报告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充(供)电业务的收入确认》对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以上规定。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充(供)电业务的收入确认》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规定,将上述会计处理涉及的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