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6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6-051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由 11.95 元/股调整为 11.57 元/股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 年 12 月 13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做出《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5 年 2 月 10 日,龙岩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龙
岩市国资委关于同意龙净环保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龙国资
〔2025〕12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
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 年 3 月 7 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7、公司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后,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将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12.23 元/股调整为 11.95 元/股。
8、2025 年 8 月 16 日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对预留授予对象的姓名、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经核查后作出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9、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和
授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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