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6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关于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意见。
四、公司审议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程序合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并将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六、公司制定的《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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