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2025 年度,本人作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行使职权。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罗津晶,1972 年出生,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博士,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副教授。美国迈阿密大学、台湾宜兰大学、英国卡迪夫大学访问学者、日本名古屋大学特任准教授、访问教授。福建省环境教育学会副会长,福建省袋滤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华环保联合会恶臭异味污染防治专
委会委员,中华环保联合会 ESG 专委会委员。2024 年 2 月至今,担任福建龙净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判断的客观性、独立性和专业性;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工作情况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计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
4 次股东会,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无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第十届董事会独 会情况
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 列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两次未参 会的次数
加会议
罗津晶 11 11 0 0 否 4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依据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行使了表决权。报告期内,
本人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对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8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
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2025/1/2 1、《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
2、《关于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24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
2、《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报告》
3、《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3/19 4、《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8、《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
评估报告》
2025/4/11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8/24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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