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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0 17:54:45 股吧网页版
龙净环保: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林涛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1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2025 年度,本人作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行使职权。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林涛,1973 年出生,本科学历,律师及注册税务师资格(非执业)。1994
年 8 月至 1996 年 6月,任厦门特贸有限公司会计;1996 年 7月至 1999 年 10 月,
任厦门市湖里区经济贸易发展局科员,科室主管;1999 年 11 月至 2001 年 3 月,
任东亚银行厦门分行业务拓展专员;2001 年 4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福建厦门今
朝律师事务所律师;2003 年 4 月至 2008 年 3月,任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律
师;2008 年 4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福建天象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上海段和段(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7
年 9 月起至 2023 年 3 月,任厦门市安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2020 年 9
月起,任南方阿尔法(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8 月起任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2 月起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判断的客观性、独立性和专业性;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工作情况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计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
4 次股东会,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无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第十届董事会独 会情况

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 列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两次未参 会的次数
加会议

林涛 11 11 0 0 否 4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依据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行使了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报告》《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谢雄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对提名人选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本次推荐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涉及公
司对外担保、日常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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