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0 17:54:45 股吧网页版
龙净环保: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1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容诚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
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容诚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容诚在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
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后经 2025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要求。
2、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开展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容诚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计划阶段的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工作安排、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问题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容诚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3、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容诚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4、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容诚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5、2026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审计工作的监督及评估,认为容诚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
了各项审计任务。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3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