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审计资质及 2025年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1 人,注册会计师 1,30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0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包括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127 家,上市公司财务
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6.82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本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毕马威华振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9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对其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了解,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项目组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监管部门对 2025 年年报工作要求和公司年报工作安排,毕马威华振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毕马威华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华振就审计交接情况、审计策略、审计风险及关注事项、相关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独立性、关键审计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6 年 1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会计师及项目经
理进行了审前沟通,毕马威华振提交了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方案,就审计计划和 范围、时间安排、职业道德和独立性等事项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2026 年 4 月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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