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600390 证券简称:五矿资本 公告编号:临2026-006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追溯调整对公司
当期及前期各期的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无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信
息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净利润、总资
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公司本年对符合要求的相关标准仓单业务按财政部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并按会计政策变更同步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信息。同时,公司为提升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水平,结合《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银保监规〔2022〕10号)的要求和金融租赁业务实际情况,对应收融资租赁款、经营租赁应收账款、同业拆出等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进行整体优化,并
按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信息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内容
财政部发布实施问答,明确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并非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因此,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同时,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的规定,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财会〔2006〕3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
中披露相关情况。
基于上述会计政策规定要求,公司对符合要求的相关标准仓单业务按照财政部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并同步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信息。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实施问答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4.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相关报表期间财务报告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上述调整不影响利润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元
2025 年度/2025 年 12 月 31 日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存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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