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9 15:32:40 股吧网页版
航发科技:航发科技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0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的资质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意见表达公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聘任天健担任航发科技 2025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

1.资质条件

天健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
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服务资质以及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截至 2025 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250 名、注册会计师 2,36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名。

2.执业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曹博,2010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天健执
业,2024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航发科技、航天彩虹、航天机电、中简科技、宇通客车、华兰疫苗、西点药业等 1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鹏,2012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航发科技、航天彩虹、航天机电、中简科技、中瓷电子等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彭卓,2015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航发科技、华西证券、川能动力、川投能源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收到证监会及派驻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收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4、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及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天健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天健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质控部复核以及独立质控合伙人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工作底稿现场负责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以及审计结果执行复核。质控部复核和独立合伙人复核的重点为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发表的审计意见适当性。

4、项目质量控制天健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天健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天健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天健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四、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天健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五、信息安全管理

天健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