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8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8-022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7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白马”或“债务人”)自
身经营需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旭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江门市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门市悦泰置业有限公司为海南白马向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 7 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门市悦泰置业有限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公司持有海南白马100%的股权,公司持有广州旭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持有江门市粤泰发展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江门市粤泰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江门市悦泰置业有限公司55%的股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29日,主营业务范围:
项目投资、企业经营管理、室内装饰及设计,室内水电、空调安装及维修服务,楼宇清洁服务,批发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海南白马 100%股权。
截至 2016年 12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02,871,395.48
元,负债总额845,743,175.42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122,412,730.00元,流
动负债总额 723,330,445.42元,净资产 157,128,220.06元,营业收入
180,233,590.57元、净利润11,626,378.14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
1、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主合同(包括其任何修改和补充,下同)项下的全部陈述、保证、承诺、义务与责任。
2、主债权(本金)数额为人民币700,000,000.00元(大写柒亿元),主债
权实际发生额高于该数额的,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二)保证方式
1、保证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无论因任何原因,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主合同项下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根据债权人书面通知立即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债务人未支付相应款项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立即代为清偿;债务人违反其作出的承诺、保证、陈述、确认以及未为相应行为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立即支付相当于主债权人预期可得利益金额的现金。
3、保证人同意,在接到债权人书面催款通知后五日内根据债权人催款通知的要求及本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4、除非债权人另行指定,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而言,债权人按照本合同实现担保权利所得的款项应按以下顺序(同一顺序按照各项金额比例)进行清偿:(1)债权人为实现主债权与担保权利而支付的费用;
(2)因债务人违反主合同或者保证人违反本合同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3)债务人应付的罚息、复利;
(4)主债权利息;
(5)主债权本金。
(三)保证范围
1、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范围为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主债权和保证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拍卖费等)。
2、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时,无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还有其他担保,也不论主合同项下的担保是否有债务人自己提供,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在此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3、在主合同项下同时存在保证、质押、抵押等多重担保措施,无论该担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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