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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4-2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600393:粤泰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4-27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8-037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7日起停牌,于2018年2月27日披露了《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8-012号公告),2018年3月28 日披露了《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临2018-021号公告)。

公司预计无法在本次重组停牌期满前2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防

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相关规定,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27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为江门市碧海银湖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海银湖”)100%股权,碧海银湖的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

碧海银湖的实际控制人为杨树坪。

(二)交易方式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采取的交易方式初步确定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借壳上市。

(三)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沟通、协商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与碧海银湖的股东方江门市乐活企业策划有限公司、

西藏粤丰源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西藏众汇盈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誉坤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未来会根据尽职调查情况及与交易对方的商谈情况制定具体交易方案,具体交易方案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预案或报告书为准。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拟聘请独立财务顾问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为北京市君泽君(广州)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为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各中介机构有序开展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公司亦保持与各中介机构、交易对方的积极有效沟通,商讨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案、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进程。

(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有关部门事前审批情况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关于重组事项的前置审批意见。

二、公司与各交易对方签署的《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具体内容

甲方: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1:江门市乐活企业策划有限公司

乙方2:西藏粤丰源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3:西藏众汇盈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4:广州市誉坤投资有限公司

本协议中,甲方称为“上市公司””,乙方1、乙方2、乙方3、乙方4合

称为“乙方”;甲方、乙方合称为“各方”,甲方、乙方1、乙方2、乙方3、

乙方4各自称为“一方”。

鉴于:

1、甲方为一家合法设立及有效存续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为600393,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

2、乙方为江门市碧海银湖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股东,合计持有碧海银湖100%的股权。

3、甲方拟收购乙方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

为推动本次交易顺利进行,各方根据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本次交易达成初步意向如下,以供各方共同遵守:

1、目标公司及标的资产

本协议各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及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如下所述:

1.1 江门市碧海银湖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为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银湖湾

中兴路19号1座204室,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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